当代人理解“情侣装”很容易,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在商店里见到,有T恤,有手表,有帽子,也有夹克乃至泳衣、家居服等,大街上也随处可见鲜活的服饰形象。有人问我:古代有情侣装吗?也就是说,情侣装作为时装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前世是否存在?
我把这个服饰专用名词分解了一下,情侣是自古就有的,有文字记载的在中国最迟可追溯到《诗经》。《卫风·木瓜》中写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这是情人之间的相互赠答,可谓情深意长。这三段的后面,都在强调“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就是说你送我桃李,我送你宝玉,不是为了报答你,而是祝愿我们永结同心。
至于过去的情侣有什么特定服饰,与今天有什么不同,这里显现出的是一种有趣的文化现象。即古代或说20世纪80年代之前,讲究男女服饰形成一对时,是相异的,也就是所谓天地乾坤,阳刚阴柔,是在相互对立中求得统一的。而20世纪末至今的男女恋人的情侣装都是几乎相同的。如颜色一样,花格一样、图案一样等,男女区别只是大小不同。平时三五朋友同事相遇,偶有一男一女穿着款式色彩相同相近的衣服,极易被人取笑为“情侣装”,这就是当代情侣装的模式以及给人的印象。
中国古代情人相见已经很难,所以不可能再要求情侣在街道上携手同行。宋代欧阳修(一说朱淑贞)作《生查子·元夕》;“去年元月时,花与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月时,花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瞧瞧,一年盼见一面,还未见成,有多难!
我们姑且放宽到夫妻装,可以看到各朝各代的男性都有固定的男装,而女性也有特色女装,只有唐人有女着男装的时尚,因此《新唐书·李石传》中记:“吾闻禁中有金鸟锦袍二,昔玄宗幸温泉与杨贵妃衣之”,这段记载的倒很像今日的情侣装了。
中国古代有一个规矩,即官员的妻子所着的规范礼服,与其丈夫的衣服有共同之处,也就是以服饰显示品级,这被列入服装制度中。在《唐会要》及《旧唐书·舆服志》和《新唐书·车服志》文字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皇帝、皇后、群臣百官和命妇以及士庶衣服的规定。如冕服、朝服、公服、常服等,都有具体的颜色和图案。加上冠、饰品,要求的非常详细,仅上元元年更定后的服色,即为“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而命妇之服除了繁缛的规定之外,专门提到:“妇人燕服则视其夫品色。”这点很有意思吧!
《明会要》及《明史·舆服志》中规定的更细致,写到命妇服饰时,专门强调“自一品至五品,衣色随夫用紫;六品、七品,衣色随夫用绯。”清代统治者虽然已不是汉族而是满族,但服饰制度还延续下来很多,如《大清会典》及《清史稿·舆服志》中写到命妇服饰时,索性规定“各依其夫”。再细些,要求“另有金约、领约、采帨、朝裙、朝珠等制度,各按其品。”所谓命妇的品阶,就是其丈夫的品阶。这样看来,虽说古代没有情侣装,但类似的思路还是有的。在新疆阿斯塔那唐墓中出土的伏羲女娲绢画上,两人穿得就像今天概念的情侣装。
西方古代比中国要开放得多,男女情侣或夫妻并肩漫步在公园街巷中的情景很平常。有一幅19世纪的版画,描绘号称太阳王的法王路易十四(公元1643——1715)时代凡尔赛宫贵族男女的散步情景,二人的服饰形象颇有些当今情侣装的特点,不过那是很讲究的,比今天一人一件T恤,胸前各印一个心形要复杂得多。当然,时代不同,情侣装自然各异。
为何要用“戏谈”呢,因为那时很难就以情侣装论,却又有许多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