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网络上存在一个利用发帖等方式制造热点谋利的产业链,号称“10万水军”,水军发帖通常五毛一条,因此行内又称“五毛党”。这些公司不仅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等服务,也能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甚至控制舆论,左右法院判决,深受其害的某公司公关总监就此认为这算得上是一种“网络黑社会”。
“网络黑社会”真的存在还是夸大其词?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存在,我们需要着手考虑如何界定如何打击,甚至在央视报道所局限的经济领域之外,我们也要考虑是否在政治层面也有此类“鼓噪”,是否曾经制造了“冤假错案”……当然,我们也不能借此而闭塞了网络这一民意通道,因为,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监督力量。
■声音
网上打黑别成舆论监督屏障
不能把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与某些人所说的“网上打黑”混为一谈,更不能让“网上打黑”成为设置舆论监督屏障的借口。
(12月21日《广州日报》)
全贴上“黑”标签恐有夸大之嫌
是不是网络炒作、诋毁或者举一个据说影响了判决的偶然事例,就可以说中国的网络“黑社会化”了?网络根本上是一种工具,诋毁诽谤也好,炒作谋利也好,都可以通过现实法律规范治理,把屎盆子都扣给良莠不齐的网络舆论,贴上“黑”姓标签,恐有夸大矛盾之嫌。(12月21日《华商报》)
■打黑派
网络自由
不是绝对的
在经济利益的旗帜下重组成为“10万水军”之前,网络暴民本身也是把双刃剑。既可以采用污言秽语的信口谩骂或随声吠影的口诛笔伐,用破坏性和毁灭性的暴力语言对别人实施攻击,对被攻击者造成精神上的杀伤,又可以在维护传统道德上对当事人和执法部门施加压力,从而起到除强扶弱的正义作用。
但在笔者看来,当其与经济利益挂钩,堕落为金钱主义乃至网络黑社会淫威之下的“五毛党”时,其正面积极性便从此打了折扣。所谓的网络道德正义,便沉沦为廉价的口水、诽谤和侮辱,炒作成了利益化的手段,“民意”成了被分食的鱼肉。很明显,这种“五毛党”现象如此猖獗,恰好证明了网络监管存在严重缺位,更确切一点说,网络立法已经严重滞后,也拷问和挑战着行政和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我们既要对网络打黑,也要给予网络社会以适度的自由,但不管怎么样,网络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自由,也不能逍遥法外。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实名制应该是可资考虑的解决之道。叶扩
■乐观派
真真假假
网民自有判断
笔者认为“网络黑社会”危害性也没有央视报道最后指出的网络同样需要“打黑”那么严重。网络实际和现实社会一样,到处都存在着利益群体间的博弈。
前段时间笔者为稻粱谋,混入一专为其他公司写软文的公司的广告群,他们承接很多品牌的软文任务,客户要求怎样的文字,他们就制造怎样的文字,目的只是让他们的产品销售得更好一些。网络是开放的,这个客户可以这么做,其对手也可以这么做。网民是傻子吗?当然不是。网络中的真真假假,网民自然会有自己的判断。由谎言、诋毁等断定网络需要打“黑”,我觉得有点危言耸听。因此,个人认为这则报道的最大意义在于让更多人熟悉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存在的现实利益,而非令我们产生网络迫切需要打“黑”的念头。应该打的“黑”,是不允许不同意见存在的“黑”。刘海涛